【林口區衛生所】疾病管制署今(8)日表示,5/19日起調整醫療(事)機構、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。

5/19日起調整醫療(事)機構、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
 

提醒您,如有以下情形,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,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,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。

1.疑似/感染呼吸道傳染病(如:流感、COVID-19)。

2.出現發燒、呼吸道症狀(如:流鼻水、咳嗽或打噴嚏)。

3.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。

4.本身為免疫力低下(如: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)。

5.具有其他流感、COVID-19重症高風險者、探視或照護疑似/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