畫虎畫蘭太誇張新北市上半年開罰藥粧廣告550萬5千元

     太誇張了!電視台竟出現「來自外星聖樹龍血樹」的「活血聖藥」可治療燒燙傷等離譜的廣告台詞,新北市衛生局稽查側錄後裁罰新臺幣3萬元。衛生局指出,僅今年(104) 上半年就查獲違規藥物及化粧品廣告261件,含立案本市違規業者152件,共550萬5千元罰款,餘全數移請所轄衛生主管機關追辦。
    衛生局表示,新北市開罰的違規廣告以化粧品居多,共129件(85%),藥物違規廣告23件(15%),皆以未申請廣告核准而受罰居多。以媒體平台分類,網路佔109件(72%)最多,是第二位電視違規廣告24件(16%)的4.5倍,顯示網路行銷嚴然已成為廣告商的通路新選擇。
    誇張的是,竟有業者在電視購物頻道打出「來自外星龍血樹」視為「活血聖藥」可重建損傷的膠原蛋白,讓細胞活性提高86%,甚至誤導消費者以為可治療臉部痘疤、傷口潰爛及臉部燒燙傷,就像「上山採藥-正宗龍血素瞬效回齡精華」的化粧品廣告,賣價1,980元,衛生局檢視原廣告核定詞句是「延緩老化、保濕緊緻肌膚」,簡直天壤之別、荒唐透頂。衛生局以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開罰。
    據衛生局統計,化粧品違規廣告詞句,以美顏彩粧類居冠,共67件(52%),如美白、抗斑、抗皺33件,清潔、抗痘23件,彩粧11件,其次以促進細胞代謝類及抗敏消炎類居二、三位,分別佔22件(17%)及9件(7%),依同法可裁罰5萬元以下罰鍰。
   而在藥物受罰案件中,主要是沒有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而「吃緊弄破碗」,排名第一與靈魂之窗有關,佔6件(23%)如挑選彩色放大片來提升眼神深邃感及揪出散光還原清晰好眼力等,其次以修復傷口及減輕疼痛位居二、三,各佔4件(17%)及3件(13%),依藥事法第66條及第68條,可裁罰新臺幣20萬元以上,500萬元以下罰鍰。
    衛生局提醒民眾,凡藥物及化粧品廣告太誇張或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,以免自身健康及權益受損,另業者也應遵循相關法規,事先申請廣告核准並按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。為避免廣告商及傳播媒體觸法,衛生局每年都會辦理免費宣導講習,今年下半年將在9月4日及18日舉辦化粧品及藥物廣告法規講習,詳情請上衛生局官網http://www.health.ntpc.gov.tw/線上報名區查詢。

資料詳洽:衛生局食藥科 科長 林冠蓁2257-7155分機 1300



資料來源:點此開啟

檔案名稱
e8aea971-d089-44e7-b16c-bb474635a55f.jpg